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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我省职教名师赴新疆参加送教助研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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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2024〕62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院)、职教院(职教室、职教中心):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第九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鲁疆党委、政府关于对口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职业技术学校邀请,我院拟从全省遴选一线优秀职业教育名师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送教助研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送教教师遴选条件 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师风优良。业务精湛,教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可为示范。优先考虑具有齐鲁名师、山东省特级教师、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和省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名次的教师。 二、送教学科、专业 送教学科及专业为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思想政治、语文两个学科,二年级幼儿保育、会计和三年级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三个专业。详见下表。
三、推选教师数量 每市每个学科和专业各推选1位教师。 四、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各市推荐教师需提交《山东省赴新疆送教助研教师申报表》(附件1)1份,相关教学内容的教案和课件电子版各1份。市教科研部门汇总各学科、专业的教师材料,填写《×××市赴新疆送教助研推选教师汇总表》(附件2),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sdsjy007@126.com。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7:00时。 (二)保障措施。送教助研为公益志愿服务行为,教师赴新疆交通、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按财务要求支出。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为送教教师发放送教助研活动证书。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冬梅,0531-55630293。
附件:附件1-2(1.山东省赴新疆送教助研教师申报表2.×××市赴新疆送教助研推选教师汇总表).docx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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